(中央社記者康世人新德里2日專電)印度最高法院今天重新審理要求同性戀性行為除罪化的訴願,但只是聽取訴願方意見,未來將擇期開庭審理,但日期未定。 印度最高法院發表聲明說,因為這牽涉刑法第377條「非自然性行為」規定,關乎憲政問題。 「新德里電視台」(NDTV)報導,最高法院今天開庭聽取訴願方提出訴求。訴願方指出,最高法院上次審理有關同性戀性行為應接受「治療」的訴願,認定刑法377條仍然有效是「誤判」,並要求法院應該重新考慮讓同性戀性行為除罪化。 雖然最高法院對同性戀是否除罪化尚未做出裁定,但法院外聚集的同性戀示威人群聽到最高法院已經重新審理此案後,都歡呼叫好。 曾被英國殖民的許多國家,包括印度、新加坡、馬來西亞等較保守國家,都保留英國殖民時代「非自然性行為屬犯罪行為」的法條,印度在刑法第377條也有相同規定,而同性戀性行為即屬於「非自然性行為」。 德里高等法院於2009年7月2日下令廢除第377條規定,把同性戀性行為除罪化。同性戀社群表示,這項命令讓同性戀在印度不必再遭警察騷擾,也不用擔心遭性侵後報案反而會被以刑事罪起訴。 不過,在接獲反對同性戀性行為除罪化訴願後,印度最高法院又重新裁定刑法第377條有效,等於除罪化的決定遭到逆轉,引發同性戀社群恐慌。 為了爭取同性戀者權益,在印度非政府組織納茲基金會(Naz Foundation)以及導演班納吉爾(ShyamBenegal)等知名人士積極爭取下,於2014年2月23日向最高法院提出訴願,最高法院終於在今天開庭審理同性戀性行為除罪化案。10502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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